【本報訊】假難民「黑工」掃之不盡!入境事務處本周一(4日)起展開為期四日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十八名非法勞工及六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其中兩名越南籍黑工前日分別被判監禁十五個月。入境處指,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至於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者,罪成最高可判監三年及罰款卅五萬元。
入境處本周一起在各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的反黑工行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廿五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洋服店、垃圾站、村屋、住宅大廈及工業大廈等,共拘捕十男八女黑工,年介廿二至五十六歲,其中兩男兩女持有俗稱「行街紙」的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部分人更涉嫌行使及管有他人的香港身份證。
此外,七名非法勞工昨在沙田法院被控在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港接受僱傭工作,他們分別被判監禁十五至十七個月,包括「曙光行動」中兩名被捕的越南籍非法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