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誰人害怕國歌法

全國人大通過《國歌法》草案,下月一日實施,香港則要經過本地立法程序。反對派例牌危言聳聽一番,指立法後言論及示威自由將受限制,又質疑是否存在一套客觀標準去衡量尊重國歌與否,擔心成為濫捕的藉口,要求港府清楚界定法律定義及執法標準云云。

當然,要求將法律條文寫得清清楚楚並沒有錯,但上綱上線到限制言論及示威自由,成為濫捕藉口,則未免小題大做。事實上,國歌法實施與否對一般市民的生活並無太多影響,有影響的只是反對派一些示威常客,例如在七一升旗禮播放國歌時,跑去金紫荊廣場做交叉手勢的黃之鋒之流,又或在球場上演「中港大戰」時噓國歌的滋事球迷。只要不是作賊心虛,存心搞事,試問國歌法立法又有甚麼問題?

又有人擔心,如果唱國歌走音會否構成侮辱,根據現行的《國旗法》和《國徽法》,一直不存在濫告情況,除非存心醜化國歌,否則走音又怎會被視為觸犯法例?其實,世上所有正常國民聽到國歌奏起都會保持肅穆,這是對國家、民族和自己的基本尊重,如果連這一點基本尊重都沒有,還談何公民社會、公民意識?香港這些年來亂象叢生,根源正是有些人刻意誤解香港和內地的關係,將兩制凌駕一國,人們是時候認清國家和香港的主次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