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放寬港澳護照有效期規定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及澳門居民此前入境台灣時,其護照有效期都必須為半年以上,台灣的內政部部務會報昨日通過「入出境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修正草案,當中將港澳居民赴台入境查驗時,所具備的護照有效期由原本規定半年以上,放寬為三個月以上。

內政部表示,有關修法可以避免港澳居民申請赴台時,其護照有效期為六個月以上,但入境時卻因護照有效期未滿半年而最終導致無法入境的情況。

台灣陸委會表示,修正相關辦法後,可以促進觀光及便利港澳居民赴台。但陸委會強調,申請入出境許可證時,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現行規定,其護照有效期仍是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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