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民主鬥士 幸福到死

邪惡教授戴耀廷謬論愈發愈混吉,日前又胡謅「司法獨立不等於法治」,廢噏「有司法獨立但沒有達義的法治,正是香港當前的狀況……這也讓我們更加明白,沒有民主的制度,即使能勉強維持司法獨立,法治精神也難以得到尊重,令司法不彰。法治不只是關乎司法獨立,更關乎民主!」戴耀廷知法犯法,身為法律學者卻公然叫人搞佔領,七十九日的佔領行動搞到香港雞毛鴨血,佢鼓吹「違法達義」,又話自己唔使負全責,可謂超級無恥,更枉為人師!

所謂「違法達義」,根本是文過飾非!正如有人話齋,連極端宗教分子也可以說自己違法是為了「達義」;這些「聖戰組織成員」為了「理想」,連自己的性命也視若等閒,行事更加不是為了私利。然而,不是為了私利,就可以不守法嗎?就可以為所欲為,視法律如無物嗎?就可以破壞公物,以暴力強闖「公民廣場」嗎?法庭加重判刑,無非要起阻嚇作用,否則今日佔領中環,明日佔領旺角,大後日佔領禮賓府,咁仲成何世界?

黃之鋒之流,其盲闖亂撞,擾亂公共秩序,明眼人都睇到已超乎一般的「公民抗命」,邪惡教授卻說是「違法達義」,顯然不顧事實與真相,有如《紐約時報》硬要推黃之鋒等人做「良心犯」,建議提名雙學三子角逐諾貝爾和平獎,難怪有識者嘲笑其標榜的「我的新聞好得」已淪落為「我的笑話好得」!

近年港獨歪風狂吹,正正是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妖,藉「民主抗爭」上演無數罪惡。香港的「民主」正在變質。事實上,若香港沒有民主自由,邪惡教授等人豈能妖言惑眾至今?而在香港,只要高舉民主旗號,便可輕易搶佔道德高地;只要高叫爭取民主,恍如手執免死金牌,你話喺香港做「民主鬥士」係咪幾咁幸福過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