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完整樓契的物業除了難承做按揭外,拍賣成交價一般只是市價的八成;若共同持有物業的業權人出售所屬業權,投資者只會以所佔業權市價的一半購入。拍賣師指,業權不完整的物業大多透過拍賣行出售,出售時多會按當時市價八折出售,只要資金充裕,投資「無契樓」風險相對較低。
環亞董事總經理及拍賣師曾傑俊指,早前該行沽出的九龍塘洋房雙號屋,新買家亦一筆過以現金支付一億四千四百萬元,該成交價參考附近單位二手價再八折計算得出,扣除單位無水無電加上日久失修,新買家需花費重新裝修,成交價合理。如業主要變賣持有的一半業權,大多透過拍賣行出售,由於風險較高,所以投資者只願意以市價五折購買分拆出來的業權,「如果佢持有嘅業權值一百萬,咁佢只會拎到五十萬。」
至於業主分契而衍生的「半契樓」,法律界人士謝天良指,二人共同持有的物業,若其中一方需要分契的話,法例上需要知會對方,此類分契物業不屬「無契樓」,只是樓契仍在另一業主手上,新買家需現金付款,「偷雞去分契就冇辦法,但係冇樓契提供畀銀行,唔會申請到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