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撞斃3修路工 的哥危駕今判刑

【本報訊】去年六月青葵公路發生的士撞斃三名修路工人的致命車禍,肇事的士司機事後被捕,昨於區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法官將他收押至今日始作判刑。由於案情透露被告在案發前一天因感冒而求診,並有服藥;且他在事發前原本在另一條行車線行駛,當其的士駛至正在修路的眾死者附近時,車卻轉向導致意外發生;法官質疑被告是受藥物影響,導致他駕駛時不集中,而引致意外發生。

五十五歲被告倫汝開,被控在去年六月廿八日,於青葵公路危險駕駛一輛市區的士,引致三名男子陳輝(四十一歲)、陳木完(四十九歲)及黃家偉(卅三歲)死亡。

案情指被告本來在青葵公路的第三線駕駛,事發時卻突然轉向二線,如保齡球般逐一撞倒三名死者。當時有尾隨被告的貨車司機,目睹其中兩名死者更被撞飛,一度遭拋高過的士。被告之的士將三名死者撞至倒臥路上後,再撞向石壆滑前數十米才停下,過程僅七秒。三名死者則因身體被撞至多處骨折而死亡。

官質疑受藥物影響

警方調查時發現的士內有被告藥物,閉路電視片段亦顯示被告曾把另一些藥物棄置在路肩,揭發被告在案發前一天曾求醫。被告警誡下雖承認有服藥,但指稱自己並無受藥物所影響,惟被告血液其後被驗出含有藥物成分。

法官因此質疑被告當時駕駛時,是否受藥物影響而昏昏欲睡。辯方則解釋被告是在案發前十二小時服藥,案發時有不適及不集中,但並沒有打瞌睡。辯方又指被告需維持家庭生計,現感十分後悔,並向死者的家人致歉。

案件編號:DCCC 24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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