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長毛李卓人 疑享「司法保護傘」

【本報訊】上訴庭昨日批准律政司的加刑申請,重判十三名反新界東北示威者即時入獄八至十三個月。多名建制派人士都對裁決表示歡迎,直指眾人是罪有應得,對社會安寧和法治有積極作用,但他們同時質疑為何律政司只針對這批相對不知名的示威者申請加刑及上訴,對於被指是違法佔領行動的「幕後黑手」兼「最大金主」壹傳媒黎智英,以及公然收受黎智英秘密捐款且無申報的兩名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梁國雄,卻偏偏不檢控、不上訴,令人質疑這些反對派頭目享有「司法保護傘」,即使知法犯法、為所欲為都毋須受到法律制裁,反而許多愛國愛港的機構及人士則「冇運行」。

陳曼琪:今次判刑發強烈訊息

反東北發展衝擊案發生時擔任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的前金融界議員吳亮星,對於今次律政司上訴成功,他認為判囚是罪有應得,有積極作用,讓社會知道不能用武力威嚇立法會,此類行為會受法律制裁,亦能警醒各界應該收斂,要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聲音。吳指出,當時立法會受到武力衝擊,保安人員受傷,不少市民都認為,如此粗暴的行為,並非和平理性,是破壞香港治安。

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認為,今次判刑是對社會發出強烈訊息,非法集結是嚴重罪行,尤其是對涉及暴力行為而影響公眾安寧,社會必不容許,必須監禁予以阻嚇,以警效尤。

陳雲生:佔領中多人仍未檢控

時事評論員陳雲生就指,今次判決反映法院過往判刑太輕,而類似案件,律政司是否上訴屬關鍵,正如梁國雄涉嫌以議員身份秘密收受黎智英廿五萬元捐款,但未有向立法會申報利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但律政司卻放棄上訴,令人質疑司法制度是「對人多過對事」。他又指,違法佔領行動中有很多人至今仍未被檢控,讓人除了「司法保護傘」以外,想不到其他更合理的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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