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日前刊憲,正式宣告四名民主派議員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嘅議席出缺,連同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一共有六個議席需要補選。雖然政府至今仍未公布會將六席分開定係合併補選,投票日期亦未有,但部分被取消資格(DQ)嘅前議員已表明會參加補選,希望重返議會,同時亦有多位喺去年立法會選舉中落選嘅泛民人士,對該六個議席虎視眈眈。
部分民主派曾表明,如果梁國雄等被DQ者決定再戰補選,佢哋基於道義會讓路棄選,唔會派人爭位鎅票。不過,據聞有人想借選舉主任過橋,指稱部分被DQ者可能會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紛紛自薦做後備參選人喎。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尋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法律上並無訂明因拒絕宣誓而喪失議員資格嘅人士,不能重新參加補選,但前提係要簽署「反港獨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並獲選舉主任確認佢係真誠地簽署,否則就會好似去年立會選舉中嘅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咁,報晒名、交晒選舉按金都被取消參選資格。
當年梁頌恆就係因為擔心梁天琦會被禁參選,到最後一刻以後備身份報名,最終更成功當選。正所謂「請客容易送客難」,依家聲稱願意擔任後備嘅泛民參選人,到底會否喺各名被DQ者獲確准參選後棄選,真係冇人夠膽寫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