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反對派依然不肯接受香港已經回歸、早已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一地兩檢方案一公布即群起反對,不是說違反《基本法》第十八條,即內地法律不能在香港實施,就是說破壞「一國兩制」,連「自己閹自己」也說出口,簡直語不驚人誓不休。其實最熱衷破壞《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恰恰是反對派,就連莊嚴的立法會宣誓規則都肆意踐踏和侮辱,如今又拿法律說事,不是很諷刺嗎?
還是法律學者張達明有自知之明,指當局有人大常委會授權,肯定不會違法,「因為人大自己就係法律」。儘管不無酸味,但至少肯認清事實。的確,人大是全國最高權力機關,能夠向港府授權,也有最終釋法權,其決定就是一錘定音,香港法院判案也要以此為依據,何況今次一地兩檢方案不過是複製深圳灣口岸模式的對等安排,早有先例可循,反對派又有甚麼好異議呢?
當然,反對派為反而反、逢中必反早就不是新聞,今次港府也算學精了,以「三步走」方式落實方案,即先由內地與香港達成《合作安排》,然後以決議案方式在立法會討論,並尋求全國人大確認,最後才交立法會立法,即使反對派火力全開拉布阻撓,但是因為已有人大確認的既定事實,政客愈拖延時間搞破壞,受到的輿論壓力也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