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房屋署把公共屋邨閒置空間用作儲物室的安排,質疑有浪費公共資源之嫌,認為部分或可改作公屋。公署發現屋邨儲物室空置率頗高,部分屋邨的低層甚至整層空置;而部分空置儲物室其實與一般住宅單位差異不大。立法會議員批評房署無動腦筋,團體建議房署善用空間,讓社福機構提供長者服務。
公署表示,一些早期落成的屋邨在設計上不時出現一些零散的閒置空間,由於該些空間未能符合《建築物條例》關於住宅單位的要求,房署未能將之出租作住宅。房署多年來將該些空間圍封用作儲物室,並出租予居民擺放家具雜物或讓互助委員會存放物資。
申訴專員劉燕卿說:「儘管部分空間或因環境限制,不易改建成住宅單位出租,但是有關技術限制是否一定不能克服?房署可否盡量善用空間,而非將其空置,讓市民得益?」
房署回應指公署列舉的兩宗個案分別位於順利邨利恆樓和彩雲(一)邨日月樓,該署已研究和跟進覆檢將空間改建為住宅單位的可行性,但建議最終未能符合《建築物條例》,其中包括樓底高度不足二點五米。
房署續稱為善用資源,不時檢視儲物室使用情況,並於二○一五年根據現行規劃要求、地契條款及相關法例覆檢,約廿個儲物室改建為住宅單位或其他非住宅用途。現時共有約二千五百個儲物室分布各邨,其中約六成已租出或使用中。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批評房署管理不善,「我們一直詬病房署無善用這些空間,面對領展壟斷,立法會要求房署增加商舖,但房署成日話無空間,今次公署查房署,正好證明房署無動腦筋!」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指舊邨多長者,房署可善用這些空間,讓社福機構提供服務。深水埗區議員陳穎欣以麗閣邨為例,指邨內有不少閒置空間用作儲物室,值得研究檢討,惠及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