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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商品說明條例》健身中心兩女董事被捕

【本報訊】一間位於尖沙咀的健身中心兩名女董事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遭海關拘捕。海關指,早前接獲舉報,指涉事健身中心未能為已購買健身會籍的會員提供服務,涉嫌不當地接受付款,經調查後,遂在昨日採取行動,拘捕兩名涉案的女董事。根據相關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未能為會員提供服務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涉事健身中心未能為已購買健身會籍的會員提供服務。經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拘捕兩名分別卅及卅七歲女子,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士正保釋候查。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又呼籲市民可致電廿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違例的事宜。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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