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跌倒向房會索償700萬 警員敗訴

【本報訊】當差逾二十年的男高級警員,八年前當值期間行經牛頭角上邨時跌倒,導致脊骨受傷,事後他稱因長期背痛以致行動不便、小便不暢,並患上適應障礙症,被迫提早退休,他為此入稟向房屋委員會與屋邨管理公司索償逾七百萬元。案件早前在高院審理後,法官昨頒下判詞指男警的證供不可信,而且其說法與閉路電視拍到的片段不符,故裁定男警索償敗訴並需支付被告一方的訟費。

原告黃暐郗(五十歲),被告分別是香港房屋委員會和佳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意外在○九年八月廿四日上午發生,當時牛頭角上邨正值入伙期,有人在行人路邊放置木板,讓工人從馬路推手推車上行人路,運沙上樓工作。原告指木板不固定,且承托力不足,令他踏上時跌倒。

官指原告供詞不可信

惟法官判詞指,原告起初聲稱左腳滑倒,向後跌倒後腦着地;而被告一方提供的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則拍到他左腳沒有滑跌,而且是向前仆倒。之後原告才改口宣稱木板在他踏上時下塌引致他跌倒。此外,證供顯示原告在事發前兩年已有背痛及適應障礙症,他還要求醫生寫醫生紙,免他做前線粗重工作和豁免佩槍,但不獲上司批准,事發當日正是他復工首日。法官認為上述他情況已顯示原告的供詞不可信。不過法官指,因被告一方並無反指控原告「詐跌呃假」,因此不會處理此事宜。

案件編號:HCPI 63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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