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嫂炒勞騙案 賣錶洗錢4500萬

警隊數年前爆出一宗「警嫂」藉詞炒賣勞力士錶而涉嫌詐騙的案件,該警嫂疑串同她當差廿年的丈夫,藉炒賣名錶及半價買Chanel名牌手袋等,誘騙多人交出共逾一千五百萬元,事後卻未能取回金錢;該對夫婦亦涉夥同一名女售貨員處理黑錢及一百七十三隻名錶,涉款逾四千五百萬元。三人事後被捕控以欺詐等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三名被告依次是報稱主婦的「警嫂」朱凱欣(卅六歲)、其丈夫歐陽克文(卅九歲),以及售貨員李玉鳳(四十四歲)。三人共控廿八項罪,惟其中十項欺詐罪的案中事主伍銘建,於本月初自殺身亡,故該十罪獲撤銷。餘下十八項罪,分別是朱被控十項欺詐罪,她否認其中八罪,餘下兩罪今天再處理;另外,三名被告共控八項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罪,三人則否認該八罪。

要求還款不遂簽協議書

欺詐罪指朱於一二至一三年間藉詞會協助將名錶或名牌手袋轉售圖利,又或可半價買手袋等,詐騙五名事主付款買名錶,涉款逾千萬元;朱另被控向三名事主訛稱開出三張共四十八萬多元支票,圖令該三名事主不向朱追討欠款。洗黑錢罪則指三被告分別透過名下戶口洗黑錢逾三千萬元,及處理值逾一千三百萬元的一百七十三隻名錶。

控方昨先傳召其中一名女事主曹淑晶的丈夫于東清作供,在內地從事地產生意的于供稱,因雙方女兒就讀相同幼稚園,因而結識朱。在一三年五月底,其妻在朱的建議下,買錶以炒賣賺錢,其妻着他付二百卅六萬元購入卅隻勞力士錶後,將錶交給朱。于稱其妻雖表示曾有獲利,但因他需清還買錶卡數時,多次着妻要求朱還款卻不得要領。朱後來上于家,並與于妻協商後,朱簽下一張還款協議。

辯方盤問于時則指出,朱當日其實是在于及于妻威逼下,才簽下該還款協議,辯方並指于曾向朱指「你知我是個有勢力人士,你唔簽,一世都唔可以走」等,朱感驚慌才哭着在紙上打手指模;于否認脅迫朱簽協議。

案件編號:DCCC 58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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