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定四名褻瀆誓言的人喪失議員資格,這對反對派是一大重創,激進派、自決派更是如喪考妣。反對派在判決後隨即作出反擊,即晚發動「反DQ」集會,又連日在立法會攪局。反對派指稱四人被DQ是「政府以粗暴的方法針對和冒犯市民的選擇,在政府未有決心解決這個死結前,民主派與政府無可能有正常關係,議會亦無可能有正常運作」,赤裸裸威脅政府。
四人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是司法決定,與立法會審議通過議案無關。反對派將兩者混為一談,把民生議案、公眾利益作為向政府討價還價的籌碼,這是與民為敵。反對派以反DQ作為抗議主題且綑綁經濟民生議題,但取消四人議席的不是政府,而是法院。政府因有人違法而用法律處理,最終由法庭依法判決。反對派不滿可以上訴,但獨沽一味反DQ,反的不是政府,而是反法庭、反法治。反對派一直聲稱尊重法治、尊重法庭,卻反其道而行。
反對派不惜將反DQ綑綁經濟民生,導致多項工程撥款未能趕及通過,影響工程界及眾多工人生計,更導致建築成本上升,又是市民埋單。有人還建議反對派議員以總辭應對DQ,這簡直是向法院宣戰。
司法獨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法律問題應法律解決,而立法會不是處理法律問題的地方。反對派在本年度最後一次財委會會議的行為,反映出他們政治鬥爭、意識形態先行,市民民生福祉為後的心態。反對派議員繼續用DQ炒作,不以市民福祉為先,就是與香港法治和市民為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