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佔中開始,我們應該對所謂泛民的政黨與立法會議員失去信心。泛民的民應是民主,不是暴民,民主要求講道理、守規矩。民主的真義是大多數人民為主,不是個別少數人壟斷大多數人的意見,妄言代表他們。大多數人民為主,便不能排斥少數,因為少數也應是大多數的組成之一,沒有絕對的大多數與少數的分界。民主在香港乃至西方,是建基於選舉的程序、制度,民主與民粹的差別是道理、制度、程序,民主與暴民的分別是守法或不守法,乃至後者傷害與他們政見不同的人。
從佔中、旺角暴亂乃至港獨的事端,泛民的表現不僅屬民粹,且與暴民合流,鼓勵、支持、參與非法的暴力行為。在他們身上,我們看不到學識、修養,更看不到他們的守法意欲,更不用說尊重和認真執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正如幾年前公開用粗言罵警察的林姓小學教師一樣,他們是退化為市井暴徒,言詞中更多屬黑社會的術語。或許他們反映出的是香港部分年輕中產階級的下流化,最明顯的證據是香港本地大學生的行為言詞傾向。但是,香港社會的發展、香港的民主能夠依靠他們的粗言叫罵、暴力勇武行為嗎?他們的言論沒有道理,更不用說智慧與歷史經驗。他們正代表香港整體社會的退步,用他們的下流化來挾帶迫使香港社會下流化。
與港獨分子相比,泛民這些議員和政客更具欺騙性。不過,在港獨被壓下,他們正赤膊上陣維護港獨,真面目暴露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