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在屯門蝴蝶灣泳灘遇溺身亡的十一歲女童,原來身世坎坷,來自一個破碎家庭,父親在她三歲時出走失蹤,母親因犯事仍監禁,女童由祖父撫養,祖父成為她的監護人,成長過程中變得性格叛逆,前日僅一句「我出去啦」便出門,祖父對其去向及與何人同行一無所知,至深夜才驚悉她遇溺死亡,昨日與親友返回現場,遙望泳灘痛心祭亡魂。另外,事發當日拯救遇溺女童的過程中,被質疑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墊子貼錯位置,是否急救人員疏忽,有待調查。
溺斃女童鄭芷琦,生前與祖父及三名叔父同住藍田德田邨,她在牛頭角一所小學讀書,下學年本應升讀小六,據年近八旬的祖父透露,芷琦是他的次子與女友所生,年約三歲時,其父突然離家「人間蒸發」,杳無音信,其母則因犯案被判刑,目前仍被監禁。
祖父因而擔起照顧芷琦的責任,成為她的監護人,他形容孫女日漸成長,性格卻日益反叛,經常獨自外出至深夜才回家,據他所知,芷琦有在校外結交朋友,但她甚少談及,故不清楚其友人的背景,她早前曾提及一位婆婆承諾帶她去玩。祖父又稱,前日事發當日早上十一時許,芷琦僅留下一句「我出去啦」便出門,「都唔知佢跟咩人出去!」亦不知她去哪裏。
直至傍晚,祖父接獲警方來電,問及芷琦有否回家,始知她在屯門游泳失蹤,以他所知,芷琦不諳水性,但因她經常「唔見人」,故不以為意,應稍後便會回家,詎料至深夜,他再接獲警方通知,始驚悉芷琦已遇溺身亡,感到愕然和傷痛。昨午五時許,祖父與親友共十六人,到蝴蝶灣泳灘對開公園拜祭及由道士進行招魂儀式,眾人皆神情哀傷,眼泛淚光,有人低頭啜泣。
芷琦生前就讀的學校校方表示,由於芷琦的家庭狀況特殊,故校內社工一直跟進,並不時聯絡其祖父了解。她在校內成績一般,但活潑好動,熱心為同學服務。在接獲芷琦離世的消息後,學校已聯絡教育局及通知所有教職員,即時啟動危機處理小組。
另外,意外當日芷琦在現場被抬上救護車時,以面向病人計,其身上的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墊子的貼法為「左下右上」,在醫院落救護車時則改為「左上右下」。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李偉孝指出,根據消防處指引,後者貼法才正確,該儀器使用方法簡易,甚少有出錯情況。而該儀器主要用作探測病人心律及發電流刺激心臟,錯貼墊子或會對探測效果有輕微影響,而對電擊則無太大影響,至於為病人貼上墊子時出錯的原因,則有待相關部門調查。
香港政府拯溺員總工會表示,當時現場的救援、救護指揮權及急救全部由消防處接手。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屬於消防器材,全程由消防處救護員進行操作,救生員無權接觸消防處的急救器材。
消防處回覆,女童獲救上岸後交由該處救護人員處理,搶救過程包括施行心肺復甦法和使用心臟去顫器。對於女童被送上救護車時,被指心臟去顫器電極片的張貼位置與該處的指引不符,消防處十分重視有關事件,並會展開深入調查;如發現有人員沒有按指引使用心臟去顫器,該處會按既定程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