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台跨境詐騙集團設「網上情緣」騙局,專呃台灣單身熟女,一百廿七名台女被騙近三億元新台幣(約七千七百萬港元)。台灣騙徒在網上或手機通訊軟件,扮香港金融才俊、公務員等,「釣」有身家仍單身的台女發展異地情緣,藉詞投資賺錢為結婚鋪路,讓她們匯錢到香港的帳戶,再提供報酬招攬港台人士在香港開戶並提取騙款。香港和台灣警方展開代號「淨朋行動」拘捕五十三名疑犯,其中八人在港被捕,包括五名港人。連同他們另涉及的電話騙案,共涉騙款一億一千三百萬港元。
被捕的五十三名疑犯,包括四十四男九女(二十至六十一歲)。詐騙集團主腦為台籍姓呂(四十四歲),姓張(四十二歲)及姓呂(四十八歲)男子。其餘五十名疑犯包括四十三名台灣人、五名香港人和兩名內地人。騙徒利用台灣和內地的交友網站、手機通訊軟件,自稱是香港海關人員、投資顧問、彩金公司主管,想結識三十五至五十五歲的台灣失婚女子,然後假意交往及取得女方信任,再以借貸、協助投資或籌集「結婚基金」為名,誘騙受害人匯款至香港的銀行帳戶。
調查顯示,很多受騙女子與騙徒從無見面,只因「一往情深」而信任對方,並將大額款項匯到騙徒指定的香港銀行帳號,有人甚至向親友借貸,或向地下錢莊借錢後匯給騙徒。其中被騙款項超過一千萬元新台幣(約二百五十餘萬港元)的台女有五人,其中一名女台商被騙高達一千七百萬新台幣(約四百三十多萬港元)。
另一方面,詐騙集團為了在香港收取騙款,在台灣招攬吸毒者、失業者,以每人五千至一萬港元報酬,充當香港帳戶的人頭,帶他們飛到香港,由住廣東的台籍呂姓男子到香港接應至銀行開戶,期間招待他們白天在香港遊玩,晚上則到深圳留宿,待騙款入帳,再到香港提款。警方發現,香港共犯利用社交平台招攬香港的銀行職員協助開戶。
去年十一月,台港警方就跨境詐欺案件合作,共同打擊網上騙案和電騙案,經情報交換鎖定多名集團成員,由本月十七日至二十日同步行動,台警拘捕四十五人。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八人,包括一名台灣人、兩名內地人與五名港人,五名港人包括銀行經理、秘書公司職員等,他們涉嫌在社交媒體招攬他人介紹銀行職員協助開戶口,行動中檢獲一百件證物,凍結贓款四百二十六萬元。該詐騙集團與台灣的二百二十宗騙案有關,由去年六月至今年六月,除了一百二十七名「網上情緣」受害人,還涉及假冒檢警官員的電話騙案,至少十二名台灣人中招,總共涉及一億一千三百萬港元,部分匯入香港的帳戶。
香港警方表示,雖然有關詐騙案及受害人都不在香港,但被捕人士涉嫌協助開設香港的銀行帳戶,並透過有關帳戶收取犯罪得益,可能干犯香港法例,即俗稱的「洗黑錢」罪名。警方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洗黑錢活動,亦勿隨便提供銀行戶口給他人使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