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上:輸打贏要 混淆視聽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等四人宣誓無效,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非建制派口說早有最壞打算,但從眾人一言一行所見,顯然對於四人同被撤職,都有一定程度的錯愕,然而未來的路仍要走下去,非建制派轉移向新政府討價還價,一時又說修補政治撕裂,一時又提出和解,似乎連串舉動都是以時間換取空間,其實只要細心去想想,更發現非建制派中人有混淆視聽之嫌。

打頭陣的是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他提出五點「開價」,此後其他非建制派中人的要求都大同小異,包括要求新政府承諾不向四人追討訟費、表明不支持立法會在完成所有補選前修改議事規則、承諾不會在補選完成前,向立法會提交具爭議性的法案,如《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或政改。

戴耀廷等人的邏輯混亂在此表露無遺,一是修改議事規則的問題,由於議員才有權提出修改,並經分組點票通過,行政當局無權提案,亦無法阻礙這個立法會內部事務的工作。其實非建制派一直掛在嘴邊,立法機關的內部事務,行政當局無權干涉,今次是否有人自打嘴巴,邀請行政機關干預立法機關?

另一個講到亂七八糟的論據,就是戴耀廷要求新政府承諾在此「空窗期」,不會提交具爭議性法案。事實上,除了政改方案需要三分之二議員支持通過外,廿三條只需過半數議員支持就可以通過,政府及非建制派只要稍為對議事程序有認識,對此都會心中有數,由此觀之,更貼近事實的情況,可能是有人想製造恐慌,製造社會對立不安。

不過,最離譜的說法是戴耀廷「輸打贏要」,提出新政府承諾不會向梁國雄等四人追討訟費,一如有法律界人士所指,這是政治凌駕法律,亦是罔顧法庭的裁決,官字兩個口的說法就聽得多,莫非法律學者也可隨時搬龍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