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媒始祖「狗仔隊」作風各界不齒

【本報訊】壹傳媒在黎智英的帶領下,屢被外界斥責誨淫誨盜。黎又將「狗仔隊」文化引入本港,被指破壞傳媒生態,禍害社會。事實上,壹傳媒過去案底纍纍,至今其旗下刊物已多次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判罰的案件累計達一百三十一次,其中涉及今次出售的香港《壹週刊》及台灣《壹週刊》的案件,則分別有二十二次及十二次。家長及教育界一直抗議壹傳媒渲染色情,更不時有團體到其總部示威。

壹傳媒旗下《爽報》在二○一一年創刊後繼續宣淫,創刊三個月內便有二十三項被淫審處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其中十一項非法發布不雅物品最後遭票控,不過十一條罪的罰款合共只十一萬元。部分壹傳媒被評為不雅的報道,更被淫審處審裁官斥責,內容以報道作掩飾,刊登色情照片為實。

法庭屢輕判 罰款最少僅一千元

壹傳媒過去亦以各種理由拖延審訊,其中至少十九宗被控涉嫌發布第二類不雅物品的個案成功申請合併處理,令案件拖延多年才審結,最終只有十二宗被定罪,罰款僅二萬至三萬元。多年來均被法庭輕判,罰款僅一千元至五萬元不等,與條例的最高罰款八十萬元相距甚遠。

此外,黎智英滿口民主自由,最令各界不齒的「狗仔隊」文化,正是由他引入。這個風氣其後更吹向台灣,令不少台灣人反感。

壹傳媒旗下的部分書刊,過去為了「搵料」無所不用其極,例如《壹本便利》曾偷拍藝人換衫,《忽然1周》曾在藝人居所樓下摷垃圾,令傳媒生態烏煙瘴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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