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機利士南路的中電地盤早前發生工業意外,三名負責挖掘隧道的工人死亡,事件引發相關工作職業安全的關注。工業傷亡權益會昨要求政府立即停止業內俗稱「手挖龍」工序,即人手挖掘地下管道,改以機器代替人手,該會批評有關工序不人道、又處密閉空間,管道又有倒塌危機。該會不滿勞工處在事故後一直沒有交代事件,亦無就同類事件發出指引及措施,後知後覺,應立即道歉。
現時隧道和管道工程中,「手挖龍」是工程界常用的挖掘方法,工人需沿直井到地底的管道,在管道上下左右四方安裝支撐管道入口的工字鐵後,便在內使用鶴嘴鋤等工具鬆軟泥土,挖掘前需在鬆散的泥土灌入英泥,以免倒塌,待英泥乾涸後再繼續挖掘。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批評,管道十分狹窄,工人在一點四米以下高的空間內工作,需長期跪低或彎腰,在密閉空間使用手動或電動等工具挖掘,又無足夠空間伸手發力,加上若管道內未灌入英泥,泥土欠缺承托力,令管道容易倒塌,直指工序不人道。
陳錦康指,紅磡的事故屬罕見意外:「同時間三個人喺入面浸死,係未試過」,即使工人有佩戴安全帶或救生繩,但管道空間不足,意外發生時,亦難以短時間內走出管道,如果管道的中段位置倒塌,更會阻擋工人去路。對於有消息指,工人在挖掘時不常佩戴安全帶,陳認為,不應將責任放在工人身上,因僱主有責任監督工人安全,工人如未有佩戴安全帶,僱主便不應讓工人進行挖掘。而且,他質疑安全帶或救生繩只有助尋找工人位置,對拯救無大作用。
工程界已有「水管推頂法」或隧道鑽掘機等方法,以機械挖掘方式取代人手,不過,陳錦康透露,仍有二十至三十個政府和私人電力公司的工程使用「手挖龍」工序,因使用機械挖掘成本較人手挖掘貴一倍,不少工地因而採用較便宜、但可能危及工人性命的方法。
他批評勞工處被動,意外發生後一直無向家屬和工人交代事件,亦無就同類事件發出指引及措施,該會將約見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全面禁止「手挖龍」工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