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上:治標治本方為上策

歷來立法會選舉投票、點票情況大致都順利舉行,惟去年選舉卻發生突發事故,引發「骨牌效應」。當時肇因是個別票站於法定投票時間結束前夕,仍有大批選民排隊等待投票,票站要更多時間「消化」排隊人龍,之後才可展開點票,連帶交還票站場地亦要順延,部分場地剛好是學校。

基於有關情況並不理想,政府作出檢討及提出三個方案,包括把原定於周日舉行的投票日改為周六進行;另外兩個方案則是投票日維持在周日,但建議每個地方選區均設獨立分區點票站,及將投票日翌日定為學校假期。

誠然,三個方案各有優劣,其中將投票日改為周六最不可取,因為選民「習慣成自然」,有關方面需花大力氣去改變選民的習慣。還記得一二年立法會選舉首次推行「一人兩票」,選民一票投地區直選,另一票投功能界別,大部分選民成為新設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民,政府當年被批評宣傳不足,直至今日,不少人對自己是否該界別的選民仍然「矇查查」。由此可見,變更周日投票日似乎並不明智。

至於餘下兩個方案,一個涉及資源問題,一個涉及學界、家長反彈,但兩者其實都非不可解決,始終立法會選舉是四年一次,即使「雙管齊下」,兩個方案一併採用亦無不可。

另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就是困擾當局多時,關乎尋覓合適場地作為票站,觀乎最治標及治本的方案,就是當局規定官立學校及政府津貼學校,必須應選舉事務處要求借出場地作為投票及點票站之用,此舉可保證當局於每次選舉前均有一定數目的場地在口袋中。長遠來說,當局亦要研究是否應設立獎勵機制,鼓勵場地管理機構借出場地,一來可減少借場地時「食檸檬」的機會;二來可讓選民獲編配最方便就近的地方投票,以履行他們的公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