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立法會開局唔多順利,梁君彥喺選主席時被質疑擁有英國國籍,唔合乎《基本法》第七十一條對立法會主席需要由無外國居留權人士擔任嘅規定,之後更引發連串風波,議員朱凱廸親赴英國調查事件,不過就查來查去都搵唔到啲乜嘢證據。事隔九個月,有香港傳媒早前派人遠赴倫敦同利物浦,向英國內政部查證,最終還梁君彥清白,同時亦都塞住朱凱廸把口,冇得再抽水。
事緣喺舊年十月,梁君彥代表建制派競逐立法會主席。之不過,佢死拖爛拖到九月中先向英國申請放棄國籍,民主派就打蛇隨棍上,質疑英國根本唔會為佢「極速」完成放棄國籍嘅手續,甚至話梁君彥唔合乎《基本法》嘅規定,冇資格競逐立法會主席。眼見情況一發不可收拾,梁君彥就急急喺傳媒面前用鉸剪拆開來自英國當局郵件,證明自己已脫離英籍。
但民主派又點會咁易放過佢呢,朱凱廸當時就公開質疑有關文件嘅真偽,其後更去埋英國親自調查事件,話要睇吓中方有冇向英國施壓,等梁君彥放棄英籍可以「特快批核」享受特別待遇,但佢就去完英國都攞唔出啲乜嘢證據。
香港傳真社其後亦派員遠赴倫敦同利物浦查證事件,對比完英國內政部提供嘅蓋章樣式同梁君彥舊年向傳媒展示嘅文件之後,連佢哋都話兩者嘅蓋章無論喺款式同埋字形上都相符,內政部更加話只要獲得官方文件就已可證明嗰個人已經脫離英籍,而成個過程最快兩日就可以完成,最終都還番梁君彥一個清白。
朱凱廸之後回應事件就死撐,話自己除咗質疑文件嘅真偽,亦關注英國嘅審批過程係唔係「不尋常地快」,同埋中國政府有冇介入事件,但如今外界對文件嘅真偽已再冇懷疑,英方亦已講明最快審批放棄英籍嘅過程只需四十八個鐘,當局亦都唔會再評論個別個案,所以已無辦法再跟進事件喎。
之不過,點解當時佢去英國攞唔到呢啲證據呢?係咪只係姿態嚟呢?抑或知道都唔講呢?帶出一大串問號。
另外,議事規則委員會喺總結事件嘅時候亦都話,依家立法會主席嘅選舉制度都係靠參選人嘅自覺信守制度,建議之後諮詢全體議員意見,再決定要唔要參選人提交法定聲明,確認佢合乎《基本法》嘅規定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