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發表本年度工作報告,委員會研究懲處行為不檢嘅議員,包括扣人工或「停賽」,即暫停其議員職務一日至一個月不等。有委員透露建制派已就建議達成共識,不過亦有委員認為該建議喺大會暫時都係唔夠三分之二支持票通過,所以仍然係「冇米粥」,講嚟都嘥氣。
報告提到委員會本年度多項工作重點,包括縮短議員喺立法會大會提出口頭質詢嘅預告期、遏止「拉布」建議、以及處理議員作出不檢點行為嘅罰則,並落實自立法會大樓遷入以來,點名表決鐘同委員會會議上鳴響表決鐘嘅安排。報告又引用有議員拒絕遵從主席命令離場,同埋社民連議員梁國雄喺立法會嘅會議上奪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枱上文件一事,建議懲處行為不檢嘅議員,包括財政處分或暫停其議員職務一段時間。
有建制派委員爆料,話委員會上嘅討論已經非常深入,又將議員不檢點行為分為五個程度,包括唔聽主席口頭警告、身體衝突、衝出座位同官員有衝突、掟嘢、以及唔理警告衝入會議室。而委員普遍認為「停賽」好過扣錢,因更具阻嚇力。
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