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覆核替補機制 郭卓堅終審敗訴

【本報訊】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不滿立法會五年前通過替補機制方案,遂提出司法覆核,但先後遭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駁回。

判詞指替補機制立法原意清晰

郭認為替補機制一刀切地禁止所有立法會議員在辭職後六個月參加補選屬違憲,去年獲受理提出終審上訴,不過案件在終院經聆訊後,五名終院法官昨一致裁定郭維持敗訴,並要郭支付律政司訟費。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判詞指,替補機制的立法原意非常清晰,是為了確保立法會完整性免受破壞,避免議員辭職後再參與補選,對議會產生不良影響判詞又指訴訟各方均同意參選非絕對權利,立法會議員辭職後再參加補選的做法,削弱了選舉制度,替補機制正正是處理此受損情況的合理範圍,且對憲法賦予的參選權,所造成之損害是最小,因只是六個月內禁止參與補選,故駁回郭的上訴。

案件編號:FACV 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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