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本月十五日(周六)起可獲豁免公營醫療服務費用。醫院管理局及社會福利署昨宣布有關消息,指為配合有關安排,社會福利署前日已向合資格長者發出「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長者憑證明書可豁免公立醫院住院、急症室及專科門診等服務收費。
公營醫療服務減免機制過去只適用於綜援受助人,今年《施政報告》提出將有關減免機制擴展至年滿七十五歲或以上的長生津受惠人。
醫管局及社署宣布相關減免機制將於本月十五日正式生效,社署前日起向合資格長者發出「證明書」。長者每次到公立醫院及診所登記求診時,只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有關證明書,即可獲豁免相關費用。豁免費用範圍包括公立醫院的住院服務、急症室服務、專科門診、普通科門診、日間醫院、社康服務,以及注射及敷藥服務,並包括於診治期間獲處方的標準藥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