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言論自由與虛假新聞

特朗普與CNN的惡戰正酣,他日前通過社交網站轉發一段惡搞影片,片段是他十年前以名人身份客串摔角活動,作為宣傳噱頭,特朗普出手「擊倒」活動推廣人麥克馬洪,將之按在地上痛扁一輪,其後更將對方頭髮剃光。而在特朗普分享的惡搞片段中,麥克馬洪的頭像被CNN的標誌所覆蓋,打倒「虛假新聞媒體」的弦外之音清楚不過。

堂堂總統之尊也得親上火線與媒體打泥漿摔角,表面看似匪夷所思,實際卻是美國時代發展之必然結果。美國新聞界長期以來奉行「真實惡意(Actual Malice)」原則,該原則起源於上世紀六十年代聯邦最高法院針對《紐約時報》的判決。當時法院強調,為保障新聞自由,除非證明媒體報道存在「真實惡意」,否則政府官員不可僅僅因為報道中有失實部分而提出誹謗訴訟。有關判決原意是防止官員濫權,然而銅板總有兩面,副作用是提高了官方對不實指控作有效反擊的成本(舉證責任過高),最惡劣者則是為吸引眼球胡亂發放消息。早前CNN節目製作人遭放蛇暗訪,直認所謂「通俄門」報道更多是為博取收視,再加上該台早前撤回一則涉俄報道,足見所謂「假新聞」指控並非空穴來風。連分屬大台的CNN也是如此,其他媒體只能等而下之。

民主政治的真諦之一,是選民作出理性選擇後,透過一人一票體現民意。事實是媒體資訊未必可靠,有錢人亦有大量門路將自己的「政治理念」(實際上是最有利自身的政策選項)偽裝成所謂「學術觀點」,再不然成立各種各樣的「非牟利」、「跨黨派」「慈善團體」影響輿論走向,這些組織資金來源極其隱秘,公眾很難得知幕後捐款人是何方神聖。說得難聽點,選民只是台前扯線公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