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大埔200蚊姐認盜竊 判社服令

【本報訊】報稱曾任護士的無業婦人於一四至一五年間,疑「扮可憐」藉訛稱遺失銀包或提款機食卡等不同藉口,在大埔街頭多次向途人借錢,成功借得五名途人近千元後去如黃鶴,事件一度在網上流傳,網民並向她冠名為「大埔200蚊姐」,她最終被捕。涉案卅四歲被告潘嘉韻,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五項盜竊罪,昨被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被控在一四年四月至一五年二月間在大埔區的街上犯案,分別以個人物品留在辦公室、遺失銀包及提款機食卡等藉口,向年約廿多歲至卅多歲的三男兩女途人借錢,涉案共九百七十元。而被告與各途人交涉時,表示會事後還錢而留下手機號碼,也有事主拍下被告的身份證,惟最後各事主均聯絡不到被告而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FLCC 227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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