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逾百案底出獄再騙 積犯囚三年

【本報訊】有逾一百個案底的行騙男積犯,前年因在街頭騙取學生財物而遭判監兩年,他於去年六月出獄後僅四日便再犯,在一個多月內以同樣手法,在港九新界等地的街頭專向穿校服的中學生「埋手」,十二度訛稱遺失銀包、手機,甚至訛稱要借手機給母親看一看或要向女朋友交代等,騙去十二名學生近五萬元財物,最終被捕。涉案卅九歲被告李偉雄早前承認十二項盜竊罪,昨日於區院被判囚三年,並要在服刑期間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在短時間內不斷犯案,更專挑年輕易受騙的事主落手,被告更向心理專家表示,覺得單獨年輕女性較易受騙。基於案中被盜財物的總值,在事主而言不是小數目,以上均是加刑因素。被告被控在去年七月二日至八月廿四日期間,十二度在街頭干犯盜竊。

案件編號:DCCC 117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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