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碧街去年三月八日發生的7-Eleven便利店血案昨於高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時聲稱,指案中卅八歲男死者鄭嘉沛事發時身穿避彈衣,「根本沒有死」。他自稱因篤信佛教,曾出家的他欲經本港到內地做僧人,並想去「唐朝」和西藏。此外,被告在錄影會面時向警員聲稱因受魔鬼操控而犯案,昨日在庭上則改口,稱事件與魔鬼無關,反指自己有流氓性格,故當着死者面前打開包裝袋食薯片,以挑釁對方,自己亦在瘋狂狀態下,往超市偷取利刀。他自辯未完,下周一續審。
加拿大籍越南裔被告Bui Van Cuong(卅二歲)以英語作供,在宣誓時,法庭職員問他信奉基督教還是天主教,他回答「兩樣都是」,惟他自辯時又自稱信佛教。
被告先講述個人背景,指在越南出生,十歲時以難民身份移居加拿大。他自小與毒販為伍,並不停進出監獄,六年前成為僧人。事發前因想到中國做僧人,而經香港去內地,聲稱要前往「唐朝」和西藏,最終因簽證問題和無錢而回港,之後三個月他一直靠偷食物和衣服過活,晚上則在麥當勞店內睡覺。
他又指曾想過在港跳橋找寺廟,但因害怕而告吹;他又曾到訪大嶼山的寺廟,但透過其「法眼」觀察後,覺得寺內的假僧人曾綁架和強姦婦女,所以離開。被告續指,事發當晚到涉案便利店是為了偷取薯片,後來又改口稱是「借薯片」。他進一步解釋,因為他下一世可能會變成有錢人,到時便可以把薯片還給物主。他又自言無意傷害死者,當時說要殺死者,只是希望藉死者報警而拘捕他,這樣他便可返加拿大。
被告又指,曾向警方表示遭惡魔控制,他昨日改稱本案與惡魔無關,指警察威脅會殺死他,藉此逼他說話,他才「作古仔」。他又聲言死者穿了避彈衣,仍然在生。
在控方盤問下,被告表示曾在加拿大當臨時演員,因喜愛香港,故曾來港「尋死」。
他同意事發時死者表現平靜,當死者截停他指他偷竊時,但他有着「流氓性格」,認為偷薯片沒甚麼大不了,並因陷入瘋狂狀態下,故意在死者面前食薯片以作挑釁,並往隔鄰超市偷刀。
案件編號:HCCC 35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