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國家已「醫藥分家」,以分擔醫生處理病人藥物治療的工作,並可起互相監察作用,惟本港仍未普及實施。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在港實施「醫藥分家」必須由政府帶頭資助,因成本高昂,否則成本會轉嫁到病人身上。
郭指,若把處方轉交到社區藥房,每張處方買藥費用估計需要八十至一百元,「社區藥房未必會鄰近診所,政府要安排專車配合,協助年老或年幼病人及家屬配藥。」
另外,立法會議員李國麟亦指出,政府應該利用現時人手充裕的優勢,去擴展醫療體系的服務,「人手多咗,政府係咪應該要好好去諗吓點樣用,如果讀完做唔到藥劑師,第時就冇人讀呢科,到時想擴大服務又唔夠人手。」
他指出,公立醫院取藥時間長,工作量大,惟現時藥劑師在社區藥房內的角色未能充分發揮,他認為醫管局應該增聘臨床藥劑師,加強臨床藥物治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