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岑敖暉等涉藐視法庭 周一審

【本報訊】二○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執達吏及警方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區時遇上阻撓,律政司事後指有二十人涉嫌違反法庭禁令,控告他們刑事藐視法庭,當中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案件現定於下周一在高院開審,黃之鋒與岑敖暉早前已在預審時表明「將會認罪」,法庭屆時將會先處理包括黃之鋒及岑敖暉等十一名表示會認罪的被告,聽取他們的答辯和求情。司法機構將就此案作出派籌安排,預留五十七個座位予記者,各傳媒機構可派一位代表,以先到先得方式取籌入內旁聽。

與另外九人擬認罪

本案中擬認罪十一名被告分別是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餘下九名被告即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早前則透過代表律師表示不認罪。案件預計審訊約卅日,會傳召卅名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MP 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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