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年,若說「一國兩制」已然破產,那肯定與實際情況不符;要說是實施得不完美,就是事實。一般香港人都有一種印象,說兩制不能落實是中央有意「走數」,糊弄了咱們。其實公道說來,這該是雙方的責任,嚴格來說,始作俑者還是香港的「逢中必反」派。
中港的矛盾大抵是由二○○三年特區嘗試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開始。香港制訂國家安全法是《基本法》所定的憲制責任,此地的反中分子卻刻意將二十三條妖魔化,進而煽動五十萬人上街示威,反對所謂的「惡法」,甚至要打倒第一任特首董建華。中港的尖銳對立,失去互信,最重要該是由此時而起。
人多不代表就有理,我們得以事論事。站在中央的立場,香港如此公然「走數」,實在渾不可解,二十三條不是甚麼洪水猛獸,英美等先進國家都有制訂嚴謹的國安法,在殖民地時期,香港有比二十三條更嚴苛的法規,橫看豎看,北京也難以明白,也難以體諒香港人緣何如此抗拒國安法,只能理解成不少港人極度不信任中央。
你若無心我便休,既然這麼多香港人對中央產生抗拒情緒,北京還以顏色,收緊對港政策,也是情理中事了。事實證明,北京重視香港訂立國安法也是有先見之明。近年,破壞甚至分裂國家的思想正威脅全球多處地區,就連西方先進國家也窮於應付。就以美國為例,前中央情報局成員斯諾登涉嫌洩露國家機密,以至懷疑俄羅斯干預美國總統選舉,在在都牽涉到國家安全問題,處理時都要有法可依。
美國身為世界第一強國尚且如是,然則,香港制訂國家安全法又何錯之有?要別人信自己,自己得先信任別人,要化解中港矛盾,港人可否考慮先走出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