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索賄引薦案:柏寧酒店前總廚及下屬判監

【本報訊】銅鑼灣柏寧酒店中菜部前總廚被指在職期間,涉嫌收受兩名下屬廚師共約廿萬元賄款,作為推薦及維持兩下屬在酒店中菜部任職的報酬。案中前總廚及其中一名下屬早前已分別承認收賄及行賄等罪,昨於區院分別判囚八個月及四個月,前總廚更須把當中所獲的十七萬二千元賄款交還酒店。

被告分別是前總廚曾鴻德(五十八歲)及廚師陳其昌(五十七歲),曾承認兩項索賄及四項收賄罪,陳承認四項行賄罪。案中原本尚有另一名廚師施雄偉(五十歲)被檢控,但施否認行賄罪,早前經審訊後已被判脫罪。

下令交還逾17萬賄款

法官昨判刑指,被告曾鴻德在九年內,收取了下屬十七萬多元的賄款;但另一方面亦考慮他背景良好及努力工作,故判他入獄共八個月,並下令他須歸還有關賄款;至於被告陳其昌,案發時是下屬,刑責較低,遂判囚四個月。

案件編號:DCCC 840/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