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續審《國歌法》 饒戈平:不排除香港適用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繼續開會,分組審議《國歌法草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表示,現時在香港污辱國歌不會受到法律制裁,反映香港相關法例不健全,如內地的《國歌法》獲得通過,不排除會適用於香港,但他沒有說明會以哪種方式將《國歌法》引進香港。

草案共有15項條文

《國歌法草案》共有十五項條文,詳細規範國歌奏唱的形式和禮儀、歌詞及曲譜標準、應用於哪些場合等,不得以污辱的方式奏唱,包括禁止用於私人喪事活動、廣告或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但未有清楚訂明單純「噓國歌」是否違法。

有本港的建制派議員支持將《國歌法》引進香港,可像現有的《國旗及國徽法》般,透過《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將內地法律在港適用,也可考慮讓香港自行立法。但有民主派議員表明反對,認為沒有迫切性及擔心會變成政治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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