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案被告擅改科學園實驗室用途

【本報訊】據控方透露,首被告周向榮除了是DR集團及集團旗下公司的最高負責人外,亦為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的行政總裁,該中心於科學園設有實驗室,次被告陳冠忠亦於該中心工作。不過控方指,周替該中心向政府申請進駐科學園時,聲稱業務主要是儲存嬰孩臍帶血、臍帶幹細胞等,並進行幹細胞研究,但卻利用該實驗室經營副業,為DR集團的CIK療程的客人血液樣本進行培植及配製療程所用的幹細胞,但實驗室本身不應用作進行該些副業,周亦沒向園方提及此事。

控方指周隱瞞園方 經營副業

控方指,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並不隸屬於DR集團,但它們同屬周向榮的公司,周於○九年四月起擔任該科研中心的行政總裁,而次被告陳冠忠亦是獲聘於該科研中心工作,最初亦是負責儲存嬰孩臍帶血及臍帶幹細胞的工作,到一二年才改為負責血液樣本的培植及配製。

控方透露,該中心最初於○九年向大埔科學園申請進駐及設立實驗室時,只表示其研究是開發幹細胞研究的科技,業務是儲存嬰孩臍帶血、臍帶幹細胞等,該中心表示其儲存服務是獲得GMP以及歐盟GMP認證,確保實驗室沒有任何細菌污染,但該認證的基準與CIK療程所須的血液樣本培植需符合不受污染基準並不相同,實驗室並不適合進行該些培植。

控方指周於一二年起利用該中心經營副業,進行血液培植實驗並配製血液供CIK療程使用,但從沒向園方提及此事,而且該實驗室根本不具備應有的能力使用和製造用於CIK療程的幹細胞,而且與實驗室最初進行的業務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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