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三歲裝修男工去年兩度上門已離婚五年的前妻住所,涉嫌對她性侵犯,事後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被告連日來在高院接受審訊。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五小時後,一致裁定他上述兩罪以及其他的交替控罪均不成立。不過,被告雖然在涉及性侵的控罪獲判無罪,但他仍面對刑事恐嚇前妻的控罪待審,故昨日脫罪後仍需收押,今日再於高院就恐嚇罪再提訊。
被告被控於去年六月十日非禮前妻X,以及於去年七月三十日強姦X。七人陪審團昨一致裁定該兩罪不成立,另外強姦罪的交替控罪企圖強姦及非禮,亦同樣裁定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X於○三年結婚,一一年離婚,二人育有一對子女,子女與X同住。去年六月十日被告到X家後持刀吵鬧,並強行脫去X的睡裙和扯爛她的胸圍。至七月三十日下午,X與子女回家時遇上被告,被告跟隨入屋後,他與X反鎖在廁所期間將X強姦。惟被告自辯時則指,因X不讓他見女兒,故他上門拆去廁所的抽氣扇等物,圖給X一個教訓,期間X進入廁所攬住他想和他性交「想我冷靜啲」,被告當時嘗試與X性交但最終不成事。
案件編號:HCCC 1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