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六歲運輸男工因揮霍過度而欠下十萬元卡數,為了還債,加上受損友慫恿下,收取十萬元報酬替人販毒到東京,他並向輕度弱智的十九歲女友訛稱是運送鑽石,利用女友一同犯案兼順道去旅遊。最終二人在香港機場離境前被捕,二人被揭發身上所穿的「特製」短褲藏有逾二點七公斤冰毒,市值約八十四萬元。男工事後一力承擔罪責,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昨指本案涉及跨境罪行,判他重囚十七年四個月。
被告賴曉峰昨聞判囚逾十七年後,表現平靜,未見有激動反應。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讀至中四輟學,案發前任職運輸工人,月入一萬二千五百元,由於他揮霍過度,入不敷支而欠下十萬元卡數,一時愚蠢下聽從朋友介紹參與旅遊販毒,以為不會輕易被發現,希望藉此「搵快錢」。被告當時並抱着貪小便宜心態,打算帶同拍拖六個月的女友到日本旅遊而一同販毒,兩人被捕後,被告一力承擔責任,希望警方釋放女友,顯示他已深感內疚。
辯方強調被告在被捕前,一直不知女友有輕度弱智和過度活躍等問題,其女友昨日亦為被告寫求情信,證明被告一直不知她有發展障礙。據悉,被告女友事發時一度被捕,但沒有落案起訴。
辯方續指,被告自還押後重拾學業,繼續進修,希望可報考文憑試,之後欲修讀室內設計課程,務求刑滿後可自食其力,遠離損友,並照顧年紀漸長的父母。被告已因本案得到很大教訓,願意改過自新。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跨境販毒,考慮案中冰毒的數量,以廿六年監禁為判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減刑至十七年四個月。案情指,警方於去年五月廿日,在香港的機場截停被告和其女友,發現兩人當時所穿的銀色短褲有縫合袋口,內藏有共逾二點七公斤冰毒,市值約八十四萬元。被告向警方坦認收取了十萬元報酬販毒,並承認利用女友一同犯案,但他只是向女友訛稱運送鑽石到東京,女友對販毒一事毫不知情。
案件編號:HCCC 3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