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去年十一月討論橫洲發展的會議期間,議員梁國雄疑不滿時任發展局副局長、現任局長馬紹祥迴避質詢,上前搶走其枱面上的文件,並未經他同意下交給另一議員朱凱廸閱覽。梁國雄其後被票控一項《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訊,梁國雄派代表律師應訊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今年八月七日預審。
六十一歲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現被票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致令該立法會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控方指,案中有三名證人,包括馬紹祥及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另會呈上三段共十四分鐘的錄影片段,包括傳媒錄影片段及立法會閉路電視片段。控方並在庭上申請修改中文控罪,將「會議事」改為「會議時」,獲裁判官批准。
梁國雄昨早聯同一批聲援人士到法院外拉橫額及叫口號,由於梁需就其涉及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案件到區院應訊,故本案未能親自出庭答辯,由律師代表他表示不認罪。梁在庭外形容今次檢控是荒天下之大謬,一個議員在會議內覺得官員不答問題,涉隱瞞官商鄉黑勾結,隱瞞顧問公司盜用政府資料,卻無人報警,反而他想去拿文件看就被票控藐視立法會秩序。
案件編號:ESS 1696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