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工時倘通過 勞界發預警抗爭

勞工界預警或有抗爭行動!兩個影響打工仔深遠的勞工議題「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及「標準工時」將於明天行政會議有定案。據悉政府決定按原定的劃線制逐步取消對沖方案,及以「縮水版合約工時」取代標準工時交予行會討論。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林振昇擔憂,一旦合約工時獲得通過,勢令工人長工時變成合理化,進一步剝削僱員權益。勞工界將於本周內開會緊急商討應對策略,揚言不排除會發起抗爭行動反對方案。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昨舉行「平衡工時與健康」職業健康研討會,討論長工時對不同行業及社會的影響,負責研究及提交標準工時建議報告的標委會主席梁智鴻亦有出席。他在會上主動提及,標時報告中的建議雖不是解決規管工時的最好方法,但認為當中的合約工時及立法規定超時補水,已回應到勞工界「有開工冇收工」及「有超時冇補水」的兩大憂慮,希望勞方能「袋住先」行出第一步,「第一步(立法合約工時)都唔行,咁點跳去第二步(立法標準工時)」,待合約工時實行後再檢討成效。

不過,大部分與會者不認同其「袋住先」講法。前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更以自身經驗反駁,他當年的醫生合約雖已訂明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時,但最終平均每周工作多達六十小時,即使他後來不服告上終審法院亦敗訴,「個官話你(咁多年)唔講即係接受咗」,反映合約工時有漏洞,未能充分保障僱員。

「所謂雙方協議都係僱主訂」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主席陳兆華亦反對合約工時,他引用多年前一個職業司機的遭遇,稱其合約早已訂明每日工作十小時,但就有「合理超時工作」的附帶條款,而且當中所謂「合理超時工作」的定義模糊,因此即使該司機工作一年多後,共累積超時工作逾千小時,亦未獲僱主補水或補假,他不服告上法庭但未能勝訴。陳認為,由此可見工人在談判桌上根本沒議價能力,「所謂嘅雙方協議都係僱主訂嘅」。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