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長致殘 持電子筆需靠雙手

【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十名被捕男子涉嫌掟磚和毀壞警車,被控以暴動及刑事毀壞等共十四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續傳召事發時在現場的警員出庭作供,其中一名警署女警長供稱,她當日上前救援被集結人士圍困的同袍時,身體多處被硬物擊中,事後證實身體出現百分之一點五永久傷殘,獲近一年病假。

硬物擊右手 復遭推倒

據高級督察高仲英供稱,去年二月九日清晨四時許,警方在山東街的防線遭集結人士掟磚及玻璃樽,他用揚聲器發出警告說:「前面嘅暴徒留意……停止對警察襲擊……」但對方聽罷更激烈,掟雜物數量以倍數增加,很多警員受襲,警員手持的長盾被毁,警方防線因此向彌敦道後退,他身體亦多處被擊中,右前臂流血。

警署女警長洪佩思則指,防線後退時,有警員被追趕的集結人士襲擊,她上前救援,揮棍驅散集結人士時,她右手被硬物擊中,而當時她所戴的頭盔,亦被硬物擊中兩次,之後她被推倒。洪稱,她和另外兩警員先後被扶起,其中警員劉永德滿口鮮血,她右手手指骨位流血。

另一警供稱遇襲昏迷

早前審訊披露,洪的右手第四掌骨及右中指指骨附近骨折,檢驗後證實為百分之一點五的永久傷殘,獲批三百六十天病假。洪昨在庭上用電子筆在電腦螢幕上指出自己時,需用左手握右手腕,再以右手持電子筆。另外,劉永德昨供稱他後退時遇襲昏迷,被送上救護車後才清醒,事後被診斷一隻上門牙折斷。

受審的九名男被告分別是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十七歲至七十歲),涉及暴動、襲警、襲擊和刑毀等共十四罪。另一被告吳挺愷已承認暴動罪,准保釋候判。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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