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金山軟件」的首席財務官吳育強在珠寶店「碌卡」購買價值近八十萬元的三卡鑽石戒指後,涉嫌向店員提供三萬元賄款,圖令店員替他退貨,事後被控一項行賄罪。五十二歲被告吳育強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認為該三萬元是被告用作補償店舖因退貨而損失的信用卡手續費,而非給予店員的賄款,同時間擔任辯方證人的警員,亦證實該筆款項是手續費,故裁定被告脫罪。
控罪指被告於一四年九月十四日,向尖沙咀加拿芬道「嬋珍珠寶」的店員溫卓霖提供三萬元賄款,以協助被告做鑽戒的退款。吳育強昨在庭外感激法庭彰顯公義,又指事件困擾他多時。
案件編號:KCCC 308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