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賓館會女網友 青年涉圖搶手機

【本報訊】廿一歲青年透過手機交友程式認識年長七載的女子後,邀約女方見面,並帶她到其暫住的賓館房內,談心及各自「撳手機」逾兩小時。期間青年突然指稱自己欠債,向女子索取信用卡不果後,涉嫌亮刀指嚇女子交出手提電話,女子拒絕就範,並在青年退縮之際乘機逃脫並報警。青年事後被捕,控以一項企圖搶劫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廿一歲被告鍾天賜,被控在去年七月廿一日於深水埗福榮街一賓館內,企圖搶劫女事主蔡穎鍶(廿七歲)。

官疑惑往賓館安全問題

蔡作供指,事發下午五時應約外出見被告,並隨被告往賓館,被告指稱因家中裝修要暫住此處。兩人其後進入賓館的細小房中後,蔡見到有另一男子在內,被告指該人是其「契哥」。蔡續指她與被告在房中只是各自撳電話、看電視,期間契哥與被告曾離開房。當被告折返後,改指契哥其實是債主,遂向蔡索取信用卡欲還債。蔡表示無卡,被告改要她交出手機,她拒絕,被告遂從後褲袋取出一把廿厘米水果刀指嚇她,她最終逃脫,當時已是晚上九時。

辯方盤問她時,質疑她往見被告,是有準備兩人會發生性關係。蔡否認,解釋是因覺得被告不斷向她發訊息「好煩」,才打算「見一面」。法官則疑惑蔡跟隨去賓館,曾否考慮過安全問題;蔡回應指有想過,並認為自己可以保護自己。蔡又指當見到房中有另一男子時,認為有第三者就更安全,法官不禁問「可能兩個一齊對付你喎」,蔡則指沒有想到這麼複雜。辯方提出其版本,反指是蔡向被告索錢不遂,又得知被告為去與女友會面,而捨她而去,她遂揚言若被告離開便會後悔,蔡對此講法不同意。

案件編號:DCCC 11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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