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南華傳媒前總監「吃裏扒外」囚一年

南華傳媒管理有限公司前廣告總監郭懿靈於一三至一五年在職期間,涉訛稱其姑奶主理的公關公司是南華傳媒的廣告代理人,成功誘使兩間兒童教材出版公司共七次聘用該公關公司,涉及合約款項逾一百卅一萬元。她早前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並被法庭指本案是典型的「吃裏扒外」行為。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違反職責,監禁是唯一合適刑罰,最終將她判囚十二個月。

辯方昨替四十三歲女被告郭懿靈求情時指,因為干犯本案、加上南華傳媒已循民事訴訟向被告夫婦追討逾百萬元,被告已被本港各傳媒公司列入黑名單,她無可能再於行內立足。事發後她僅靠自己任傳銷,以及丈夫任的士司機的薪金維持生計。而被告兩名子女都是在加拿大留學,她又要供樓及供養已離異的父母,生活捉襟見肘;就連用來跟南華傳媒打官司的廿萬元律師費,亦是向朋友借貸。

官指咎由自取無悔意

惟裁判官指這一切,都是被告一手造成,全是她咎由自取。裁判官指被告在案中不認罪,令案件要經審訊,這已顯示她並無悔意。即使罪成後她跟感化官會面時,仍是堅持是因對法律無知才犯錯。裁判官對此反駁:「你唔係低級職員,你係成個部門嘅阿頭呀,又點會咁無知呀!」但考慮到其姑奶的公司確有提供令客戶滿意的服務,所以已對被告判予最輕的刑期。

被告於○四年加入南華傳媒,一二年初晉升廣告總監,一四年底離職,一五年四月被捕。被告姑奶沈澤珍於一三年初開設公關公司Greens PR Promotion and Events Company Limited(下稱Greens),沈是Greens的唯一股東及董事,被告丈夫沈澤漢則是Greens的會計總監。

控罪指,被告於一三年八月至一五年三月間,分別向Dr. Max (Asia) Limited及牛津大學出版社(中國)有限公司,訛稱Greens是南華傳媒旗下《兒童快報》的業務夥伴,並稱經Greens與《兒》合作,費用會較低,誘使Dr. Max四次聘用Greens,以及誘使牛津三次聘用Greens。

案件編號:ESCC 29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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