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基本法教材 無刪「人身自由」

【本報訊】教育局日前公布《中學教育課程指引》,並推出「憲法與《基本法》」教材,當中大部分內容取自局方六年前推出的「明法達義」基本法教材套。不過,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質疑,新教材以校長與班主任的關係,比喻中港關係並不恰當,又指教材刪減有關人身自由的內容,質疑背後有動機。教育局則反駁,有關比喻並非新增內容,教材被指刪減人身自由,亦非事實。

稱中港關係比喻較易明白

葉建源昨出席電台節目時指,校長與班主任是直屬關係,不能表達一國兩制的含義,比喻有問題。呼籲教師教學時不要只使用局方教材,亦要讓學生多接觸不同角度和觀點的教材。教育局昨午在網上發文反駁,指有關比喻早見於「明法達義」教材套,目的是透過與接近學生年紀和日常經歷的表達手法,讓學生較易明白複雜、艱深和抽象的內容,而不應被當作為描述某課題的全部內容。

文章又指,教材以表列形式介紹「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等,內容並無刪改,更詳盡介紹了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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