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港運毒日本 內地漢囚19年

【本報綜合報道】一名中國內地男子涉於去年多次經香港走私六十公斤冰毒到日本。大阪地方法院昨裁定,該男子違反當地毒品及興奮劑法例,重判他入獄十九年及罰款一千萬日圓(約七十萬港元)。

當地傳媒報道,現年三十六歲的被告曹春輝,被指於去年一月至六月期間,先後十次聯同堂弟從香港飛往大阪關西機場,估計合共走私的冰毒總值超過四十億日圓。曹春輝除了被判入獄及罰款外,法官亦下令他要繳回三千六百萬日圓。

法院起訴書指出,由於走私入境的冰毒數目巨大,當中大多經已出售,並在國內擴散,案件性質極為惡劣。辯方表示,曹春輝所觸犯的罪名刑罰只相當於五年監禁,但法官指若曹春輝未有參與其中,運毒集團將無法把毒品運進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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