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港城「詐彈」案少女涉嫌兩宗罪被捕,情緒不穩仍留醫。端午節在尖沙咀海港城外放「計時詐彈」的十八歲黑衣少女,事發後被警方在醫院尋獲,且證實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懷疑她事先在星光行一店舖偷取炸彈外形的電子鐘後放於現場,警方昨日以涉嫌炸彈嚇詐及盜竊將她拘捕,惟她情緒有起伏需觀察,昨日留醫葵涌醫院。警方強調,本案為一宗獨立事件,不涉及特殊的背景或組織。
被捕少女姓賴(十八歲),有精神病求醫紀錄,屬於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英文簡稱MIP),需接受治療及相關照顧。當日案發後,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憑「天眼」等線索追查,日前在醫院尋獲該名涉案少女,揭發她案發後,因身體不適入院求醫,並在葵涌醫院留醫。警方調查指懷疑少女事前在毗連現場的星光行商場一間店舖內,盜去炸彈狀的電子鬧鐘,放到海港城郵輪碼頭大閘口對開。直至昨日,警方以涉嫌炸彈嚇詐及盜竊將她拘捕。警方強調,本案為獨立事件,被捕的女子相信為單獨犯案,不涉及特殊的背景或組織,而她犯案時有可能受精神困擾或藥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