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日前揭發,平等機會委員會原定於去年底發出新聞稿,譴責青年新政游蕙禎與梁頌恆的「支那」辱華言論,但懷疑被主席陳章明臨時抽起,平機會及陳章明以涉及個別個案為由一直拒絕交代因由。
陳章明昨早出席活動終於開腔,指平機會當時諮詢過法律意見,認為不適宜在游梁正就宣誓問題上訴時,發出任何有譴責成分的聲明,並強調這是平機會一眾高層開會後達成的共識。有立法會議員不接受有關解釋,要求陳章明辭職。有團體更入稟挑戰平機會的決定。
當日有份到平機會投訴游梁言論涉種族中傷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反駁,過往從未聽聞平機會會就應否發聲明譴責某人諮詢法律意見,質疑陳章明是因為怕事、怕得罪人,而將法律意見當擋箭牌,認為陳應引咎辭職。他要求陳交代與平機會高層商討事件的細節,並計劃於本月中平機會開大會時到場示威。他同時已去信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要求討論事件。
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去年在立法會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時,將「China」讀成具辱華含意的「支那」,有市民就此事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她涉及種族歧視,但平等機會委員會拒絕作進一步調查,終引起民間反彈。由曾多次參選立法會的蕭思江,擔任主席的「香港港人民權民生黨」(港民黨),就平機會不跟進上述「支那」的投訴,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港民黨指根據《種族歧視條例》,平機會不跟進此投訴屬塞責,並違反《種族歧視條例》,因此要求法庭頒令,強制平機會處理事件。
申請人是由華孝有限公司經營的港民黨,答辯人分別是平機會和游蕙禎,而與游同屬青年新政成員的梁頌恆,則被列為是與案有利益相關的人士。
申請人指,游蕙禎在宣誓時使用「支那」這侮辱性詞語,已明顯等於《種族歧視條例》定義的「不受歡迎的行徑」和「種族騷擾」,因此平機會有法定責任處理此事,否則便屬塞責。
據資料顯示,蕭思江在去年十月,已就這次宣誓風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當時蕭以個人名義入稟,質疑游蕙禎宣誓時修改誓詞提倡港獨,並公開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橫額,實際上否認自己是中國公民,因此她已不符合立法會的參選資格。當時蕭要求高院推翻選舉主任宣布游蕙禎成功當選的公布,又指事件涉及中央政府和特區的關係,要求高院把案件移交終審法院以提請人大釋法,解釋怎樣才符合參選立法會的中國公民規定。
案件編號:HCAL 2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