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周三被判刑的內地貪官中,亦包括遼寧官場賄選案中的受賄官員。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王陽,涉嫌受賄逾六千二百九十一萬元(人民幣.下同)及破壞選舉,前日在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王陽有期徒刑十五年,破壞選舉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半,沒收個人財產三百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二○○六年底至一三年一月,王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財物。一二年十二月至一三年一月,王陽為當選遼寧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給予人大代表財物進行拉票,賄選行為情節嚴重。
最高檢官網昨日則發布消息,指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前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內地近年厲行反腐,且近月愈打愈密,上月足足有十四名官員判刑,開創了中共十八大以來宣判「大老虎」最多的紀錄,如此密度相當罕見,被形容為十八大後「最強打虎月」。
其中五月三十一日有八隻「大老虎」判刑,「八虎」受賄金額合共超過六億五千萬元。有四人被判囚終身,包括劉志庚、受賄近一億五千萬元的浙江寧波市前市長盧子躍、受賄一億二千五百萬元的河南洛陽市委前書記陳雪楓,還有受賄超過一億五千三百萬元的國家統計局前局長王保安。
其中盧子躍、王保安的受賄金額,竟然比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受賄金額還要多。當年官方通報周永康的受賄金額為一億二千九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