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支持梁振英參選特首

【本報訊】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因貪污及受賄罪成,昨被判囚十四年,他早年在港擁有多項公職,包括廉政公署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等,但隨着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遭中央調查的消息於二○一四年四月曝光,宋林的公職先後被「搣走」,目前只擁有四年前獲特首梁振英委任的太平紳士銜頭,但預料亦「凍過水」。

宋林於捲入醜聞前,以華潤集團董事長身份在香港商界頗為活躍,他於一二年出任中資企業協會會長,該會於一二年特首選舉擁有十六票,當年該會有多名代表提名梁振英參選特首,據報後來全數投票予梁振英。

涉違紀違法 迅速被撤公職

及至一二年七月,梁振英履新特首職務,翌年七月,梁振英委任宋林為太平紳士,而宋林另外兩項公職是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以及廉署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不過,宋林的公職生涯於一四年出現重大轉折,中紀委於同年四月中透過網站宣布,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而兩日後更遭免除華潤董事長職務。

此後,宋林在港的公職亦緊接被「搣走」,首先有廉署刪除宋林以廉署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身份,於網頁內的「主席獻辭」及片段,其後廉署又發表聲明指宋林並不適合繼續出任該委員會主席,要改由另一名商界人士接替。

港府隨後亦有跟進行動,宣布特首終止宋林作為經濟發展委員會的委任。另一方面,宋林於內地亦被「搣柴」,遭有關方面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職務。

仍擁有CY委任太平紳士銜

隨着宋林今次因貪污及受賄罪成被判囚十四年,其餘下的太平紳士銜頭料「凍過水」,因為根據《太平紳士條例》,太平紳士在獲委任期間,於香港或任何地方被定罪,並就所涉罪行被判處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特首都可發出書面通知,撤銷有關人士的太平紳士委任。

行政署深夜回覆指,特首可以按照《太平紳士條例》所賦予他的權力,在指定情況下撤銷個別太平紳士的委任,署方會根據實際情況向特首提出建議,供其考慮並作出決定。若有太平紳士的委任被撤銷,有關事宜須在憲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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