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央擬對香港推行全面管治權就不可避免的「隔着制度層」。制度層不是不可以穿透,但要制度中的管理者——香港特首、管治團隊、公務員、公職人員等真誠和全力配合才行,否則,制度層就可將「中央全面管治權」化為「空談」,比「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陽奉陰違」更難搞。
與此同時,香港「阻隔」中央全面管治權的制度層還不止香江府衙、行政體系,香港的司法體系、立法體系和香港的自由、人權、法治及半吊子的民主普選等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都是阻隔中央管治權的制度層、「天然屏障」。因此,中央要真正貫徹落實全面管治權是一個全面浩大的社會工程,既要「保全」一國兩制,又要實施中央全面管治權,這樣的「政治創新」難度不是一般二般的大。
從回歸二十年的中港關係、「一國兩制」的執行情況和中華民族走向復興的大歷史來看,最終「一國一制」恐怕是大趨勢。中央正在用全面管治權逐漸改造香港,見神殺神、見鬼殺鬼,制度層、天然屏障只能阻隔一時,遲早要除。
不過,飯要一口一口吃,事情要一件一件做。目前中央展現全面管治權要先從行政體系、從行政長官、管治團隊、公務員隊伍、公職人員的用人管理入手,從對《基本法》的解釋權、修改權以及對香港政制的決定權入手,由上而下展開。這些從中央任命政治問責高官、管理好他們,以此貫徹中央管治意圖,相對較易。但是到了中下層就有可能遇到巨大阻力,走樣變形,中央的管治權會遞減落空。
毛皇帝說過,政治路線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朝廷在自身體制下管理命官尚且很難得心應手,何況制度「阻隔」關隘重重?